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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学位的含义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律师、建筑师等。
二、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背景和意义
过去,我国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以学术型研究生为主,专业学位教育主要是针对已经工作的在职人员,开设了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教育的渠道,实施非全日制培养。但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从2009年起,国家将逐步加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和比例。
三、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区别
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型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高校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为主;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授予学位的标准要反映该专业领域的特点和对高层次人才在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学术能力上的要求。
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授予学位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则侧重于应用技术基础,学位论文侧重于对研究生工程或管理实践能力、动手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强调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在培养过程中主要要求强化实践训练,在学习过程中,有为期半年到一年的实践环节。而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侧重于加强基础理论,重点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具有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学历后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2.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应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
3.其他专业学位类别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型研究生一致。
4.除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5. 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原则上只能按委托培养类别报考,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其他类别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均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毕业后可以通过双向选择就业。
五、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专业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有7个: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其中工程硕士招生领域有14个:详见我校2010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2.5年(个别专业类别根据教指委的要求确定)。学生达到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要求、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本人申请及学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即可授予专业学位硕士学位并且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原则上不更改培养类型,在学期间原则上不申请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毕业后将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可以通过双向选择就业,也可以报考博士研究生。
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费与待遇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包括推荐免试生)原则上均为自筹经费,除工商管理硕士培养费为6万元/生、软件工程硕士培养费为4万元/生外,其他类别和领域的培养费标准同全日制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一致,即为1万元/年·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申请学校“助研、助教、助管”三助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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